“十佳法官”执结案件5500多件 21年无一件投诉信访
2017-12-01 09:06:00 来源:江苏文明网
邱阳,男,汉族,江苏丹阳县人,1967年11月出生,1989年8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党函法律本科学历,现任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。
面对执行难,面对执行法官交替更迭,面对当事人的缠闹,面对家庭困难挫折……他无怨无悔,从事执行岗位21年来,执结各类案件5500多件,无一件投诉信访。在当事人抗拒执法中,他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时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荣誉;在父母身患绝症弥留之际,他不能尽孝,奋战执行岗位第一线,忠于职守,用真情大爱,让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情怀;在执行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,他依然立足执行岗位,为同事们树立榜样。他先后被县政府授予“人民满意政法干警”、市委、市政府“十佳法官”称号,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;他所领导的执行团队先后荣获“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法院”、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”,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,荣获2016年“淮安好人”。
司法为民 他是群众值得信赖的好法官
执行到不到位是维护生效法律文书裁判权,群众利益依法得到保障的最终结果。他在执行每一起案件中,坚持公平正义,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坚强信念,是群众眼中最信赖的好法官。
2004年,金湖县前锋、金北等镇99户农民,在使用某农药厂生产的除草剂后,田里的麦苗出现只抽穗不结实现象,经专家鉴定为除草剂药害所致。遂起诉至金湖法院要求农药厂侵害赔偿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农药厂赔偿农户经济损失26.4万元。但法律文书生效后,被告农药厂认为案件审理中对诉讼主体审查不细,拒不履行赔偿责任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他抱着对原、被告双方高度负责的态度,及时调阅了案件全部卷宗,并对涉案农户的身份、户籍以及受损农田的面积进行了逐一核查核对,在此基础上,将复查情况与厂方进行了当面通报,尽管如此也未能得到厂方的理解和支持。为此,他依法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,冻结了厂方的银行存款,并按执行标的额将资金划拨出来,从而使这起在本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。农民日报、江苏法制报、淮安日报等媒体以《99农户维权之争》为题进行了深度报道。
理论上讲,双方当事人给付到位,案件可以就此终结了。但在执行实践中,往往存在案虽结,事却未了的现象。三年前,他执行一起张某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。经工作,案件虽然顺利执结,然而当他回访时发现,双方的关系不但没有改善,反而矛盾进一步加剧。原来,张某搬进新居不久便发现,每逢阴雨天气,靠近窗户的一块墙体就从外向内渗水,导致墙面霉变,影响美观。张某曾多次到物业公司希望给予修缮,但物业公司总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。张某一气之下才拒缴物业费。摸清了症结,为修复双方和谐共处关系,他主动上门,并找来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住建局有关技术人员,对张某家墙面渗水问题进行“会诊”,并联系来施工人员,对墙体重新采取闭水处理。这次跟踪服务,使案内案外两方面问题同时得以解决。
邱阳认为,法官不仅要依法办案,还应探究案件背后纠纷产生的根源,只有把矛盾问题彻底解决了,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。为此,工作中,他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举措,将“事了”前置,以“案结”为标、“事了”为本,实施标本兼治,不断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。江苏法制报、江苏经济报、淮安日报等媒体以《做执行学问的人》为题对他在执行中的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,并引起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,总结提炼后在全市法院推广。
无私奉献 他是干警学习看齐的好榜样
高尚的思想情操,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使他成为淮安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。
1999年8月的一天,邱阳正在乡下执行王某与李某房屋买卖纠纷案,妻子打来电话,告诉他母亲被医院确诊患脑肿瘤,而且已是晚期。闻听噩耗,犹如五雷轰顶,母亲才58岁,还没有享过一天的福,作为家中的独子,他多想插翅飞到母亲身边,在生命的尽头陪护在她的身旁。但此时此刻他没法离开工作岗位,因为李某公然违抗法律,擅自转移法院保全的树木,他必须尽快查清树木的去向,一旦树木被变卖,案件将无法执行。他只好在电话里请求妻子先为母亲办理住院手续。经过多方排查,终于查清了树木去向,遂果断采取措施将价值10万余元的树木成功扣押,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在母亲住院到去世不到一个月时间里,邱阳白天坚持下乡办案,晚上在医院打个地铺陪护母亲。母亲很理解他,也很支持他的工作,有时白天忙里偷闲到病房看望,母亲总是对他说:“我这里不碍事,有你媳妇照应就行了,你忙你的去吧!”以至于母亲临走时,他都未能给她老人家送终!
人常说,天有不测风云,刚经历丧母之痛的第二年,他的父亲又被诊断患上白血病,这同样是不治之症,当时他的神经几乎到了崩溃边缘。父亲是位老教师、一名老党员,为人师表,他更能体谅和支持儿子的工作。为了不耽误工作,在父亲住院治疗期间,邱阳花钱雇了一名护工照顾父亲。在父亲长达6年多的治疗时间里,他从未请过一天假,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。领导、同事们多次劝他多陪陪父亲,邱阳何尝不想在父亲身边尽孝,但执行工作的特殊性,加之局里案多人少,他无法腾出时间和精力来服侍父亲,无法做到忠孝两全。父亲去世的那天,他正在外地执行案件,同样未能给老人家送终。每当想起两位老人,就会泪如泉涌,他愧对了父母的养育之恩!
在邱阳的工作日程表中,每天不是外出执行,就是组织当事人调解,即使是双休日,他也经常到单位加班。同事都说,“邱阳是个爱工作不顾家的人,每年办案都在150件以上,他的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,深深地影响着我们”。江苏法制报、江苏经济报、淮安日报等媒体以《只图国徽照民心》为题对他的事迹予以宣传。2007年,淮安中院向全市法院发出向邱阳同志学习的决定。
临危不惧 他是“老赖”无法遁形的举剑手
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是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,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,就必须具有坚韧的工作意志,敢于担当的献身精神。作为执行法官,他整天处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焦点上,背负着来自各方的沉重压力,有时甚至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,他没有怨言。
2005年10月的一天,邱阳和其他两名法官在执行某村委会与沈某借贷一案时,被执行人非但不予配合,还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起哄,他反复向现场群众进行释法明理。自以为“法不责众”的被执行人,看到人群一个个离开了现场,脾气变得更加暴躁和蛮横,谩骂、推搡同来的法官。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,邱阳准备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,不料被执行人突然飞起一脚,正好踹中他的左手中指,十指连心啊!当时疼得他抱左手,眼泪都下来了。在两名同事的协助下,场面得到了有效控制。经医院检查,他的左手中指为粉碎性骨折,做了内置钢板固定手术。为了不让家人担心,他不敢住院治疗。在家里他勉强休养了一周,就心急火燎地回到了执行岗位。直到现在钢板还留在手指里。
近年来,他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中之重,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。在他的主导和努力下,创建了立审执“一体化”联动机制,强化各部门解决执行难责任分担;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小额速执组,实施案件繁简分流;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网络信息双向互动,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,深入开展“春雷行动”、“飓风行动”、“秋收行动”等战役性行动;采取以转让土地经营权抵充债务的办法,化解农村当事人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义务的矛盾;采取“腾笼换鸟”的办法,通过租赁的形式,盘活“僵尸企业”资产,使大量原本属于“执行不能”的案件,重新“起死回生”。 去年以来,共受理执行案件2663件、执结234件,实际执结率49.6%,取得自动履行率、实际执结率、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,终本率、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下降,无执行申诉、执行人员违法违纪“三升两降两无”的成效。近日,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中,该院取得了总分第四名的成绩,有望提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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